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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应前往哪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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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3 · 1728人看过
导读:离婚起诉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之地(住院就医除外)。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前需明确被告住所信息,备好证据材料前往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离婚起诉应前往哪个法院

一、离婚起诉应前往哪个法院

离婚起诉通常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若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前要先明确被告住所信息,准备好相应证据材料前往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二、离婚起诉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离婚起诉一般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若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进行

离婚起诉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况,如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应前往哪个法院是准备离婚时的核心疑问,但除了常规的被告住所地法院,还有不少特殊情形需留意:若被告下落不明或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原告住所地法院可受理;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且常居地连续满一年,常居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此外,起诉时除确定管辖,还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信息等基础材料,涉及财产或抚养权时更需补充对应证据。若对管辖特殊情形、材料准备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理清程序,避免因流程问题耽误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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