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
离婚前债务承担问题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平均分担。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总之,要先界定债务性质,再确定承担主体。
二、离婚前的债务应由哪个来承担
离婚前的债务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债权人若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
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共同签字借款用于购房,此债务为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
三、离婚前的债务由谁负责承担
离婚前的债务承担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离婚前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核心在于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通常由其个人承担;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则需共同偿还。此外,若涉及债权人主张共同偿还的情形,举证责任也需明确:主张债务为共同性质的一方,需提供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相关证据。如果您对具体债务的性质认定、举证细节还有疑问,或是想了解债务分割后的后续履行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债务归属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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