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宿州的法律界,刘刚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已执业逾13年,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业务能力。
刘刚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还在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中有所建树。他目前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能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执业以来,刘刚律师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还参与办理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积累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宝贵经验,赢得了客户与同行的高度认可。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单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便是刘刚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单xx自2015年起在家中雇佣员工从事炒面加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以提升炒面的劲道和口感。公诉机关指控其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单xx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鉴于单xx本人认罪,刘刚律师经过认真研究案卷材料,决定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他提出,单xx向面粉供应商赵XX的汇款中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xx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宿州市xx人民法院最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xx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对刘刚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单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这个案例中,人民检察院指控单xx的涉案金额为51万元,此金额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若指控成立,单xx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刘刚律师精准地抓住涉案金额这一关键要点进行辩护,成功促使法院认定的涉案金额降到五十万元以下,将刑期从十年以上减至七年,大大降低了单xx的刑期,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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