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已在法律行业执业超过7年。她现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其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孙伟伟律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在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执业以来,她已经办理了超过300件刑事案件,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专业研究方面,孙伟伟律师也颇有建树。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此外,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专业能力证书,这进一步证明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多元化能力。
主办案例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在民警处理完准备离开时,刘XX上前阻拦,拉拽民警,殴打民警面部、嘴部。出警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刘XX仍继续实施拖拽行为,还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后被民警控制。刘XX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争议焦点: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以及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
律师工作及策略:孙伟伟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根据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笔录和现场监控录像进行了全面分析。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她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同时,她指出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
在关于是否需要谅解书的问题上,孙伟伟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高效的沟通能力。她与办案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提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的法益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这类案件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所以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
案件结果:经过孙伟伟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办理终结,成功为犯罪嫌疑人刘XX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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