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他曾做检察官5年,律师执业已有10年。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2015年转岗律师后,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
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150余件无罪案例,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他对二审案件辩护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多数改判或发回重审,还成功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追赃挽损。他擅长刑事辩护,专注无罪、捕前辩护等,还能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刑事控告服务。此外,他研发14门刑事辩护课程,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多项荣誉。
二、主办案例:
1.案情介绍:2017年1月,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购买两支枪形物存于住所卧室。2018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查获两支枪形物、子弹2颗及钢珠358颗。经鉴定,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另一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均属法律禁止个人持有的枪支。刘某因吸毒于2018年11月被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3月27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刑事拘留。
2.律师办案过程:辩护人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并核实证据,确认涉案枪支数量、类型及鉴定结论无误;制定认罪认罚策略,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围绕“主观恶性较小”“坦白悔罪态度好”及“家庭特殊情况”提出有效量刑辩护意见;配合法院速裁程序,高效完成辩护,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3.案件结果:法院认定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坦白、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止);扣押的枪支、子弹、钢珠等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公诉机关建议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意见被采纳,判决结果处于法定刑幅度内且体现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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