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夫妻财产不能分
不能分割的夫妻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属于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应归一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其次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这些是对受害者身体和精神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再者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明确表明遗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写明财产只给一方,那么该财产不能分割。最后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因其具有特定个人属性,不进行分割。
二、什么样的夫妻不易离婚
从法律角度看,几类夫妻相对不易离婚。首先是财产关系清晰且相互经济依赖小的夫妻,他们在财产分割上无过多纠葛,减少了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离婚矛盾。比如双方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婚后各自经济独立又能合理分担家庭支出。
其次是有深厚感情基础且相互尊重理解的夫妻,能在婚姻中有效沟通,遇到问题共同协商解决,避免矛盾积累。法律倡导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这类夫妻感情纽带牢固,不易因日常琐事走向离婚。
再者,育有子女且重视子女成长的夫妻,为给孩子完整家庭环境,会更谨慎对待离婚。他们会考虑离婚对孩子心理、生活和教育的影响,尽力维护婚姻稳定。不过,婚姻是否稳定还受诸多因素影响,法律仅从权利义务层面提供保障。
三、什么样的夫妻不可以离婚
在法律规定中,部分情形下夫妻暂时不能通过特定方式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指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此外,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调解和好的,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当我们明确“什么样的夫妻财产不能分”的基础范畴(如一方婚前财产、个人专用生活用品等)后,实际离婚财产处理中仍有不少易混淆的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婚后的自然增值部分是否属于不能分的财产?又如一方因工伤获得的伤残补助金,除了本身不能分,若后续需用该笔费用支付医疗支出,是否会影响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些实操问题常因举证、认定标准模糊让人困惑。若你在处理离婚财产时,对“不能分的财产”的具体界定、举证技巧,或是类似增值、特殊费用的处理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精准梳理,避免财产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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