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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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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7 · 8317人看过
导读: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侵权或者其他侵权,应当承担的以侵权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2、医疗伦理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医疗侵权责任主要是指医护人员对患者带来的人身伤害所要承担的责任,其中包括技术、伦理、产品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患者受到伤害、医护人员过错等。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南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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