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就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拥有超4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还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具有明显优势,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能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
沈杰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他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还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他秉持着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
这是一起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江XX在与汤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吴XX转账及支付费用的行为是否构成赠与,以及吴XX主张的款项非赠与或需抵扣的说法是否成立。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江XX向吴XX转账及支付相关费用合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款项多为代付、工资或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
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介入此案。他的办案策略是精准梳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明确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有力反驳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并协助法院厘清抵扣范围。
3.具体法律行动
沈杰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仔细收集和整理江XX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在庭审辩论中,他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吴XX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针对吴XX主张的款项非赠与的说法,他指出“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款项明显具有赠与性质;对于特定人身属性支出如单独乘机费用等,也认定为赠与。同时,对于吴XX主张的抵扣项目,他进行了严格审查,明确与案件非同一法律关系的(如公司社保、股东亏损),法院不应理涉。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为江XX购物款及保险费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维护了汤XX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案件提供了参考,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和公序良俗方面的作用。沈杰律师在案件推进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行动和严谨的逻辑推理,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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