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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善用企业合规辩护,助涉虚假信息案嫌疑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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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166人看过
导读:该律师执业超5年,承办超500件案件,擅长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在经济犯罪等案件中成果显著,多次助客户获不起诉等结果。办案时善用多元化手段,还为企业提供前瞻法律服务,务实可靠,深受信赖。

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执业已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服务地区为济南,联系地址是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39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刑事民商事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他还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等诸多荣誉,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

二、主办案例

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案件。2021年10月31日,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张xx、闫X、马x为提升公司小程序点击率,编造并发布含有虚假疫情信息的短视频,视频浏览量达453581次。云南公安机关发现后,公司封控了视频。核心争议在于闫X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

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介入。结合当时疫情背景,提出嫌疑人发布视频不仅为引流,还有警醒群众重视病毒的目的;指出视频内容虽有夸大但并非完全虚构;从公司规章制度不完善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合规的处理方案。

具体法律行动:律师深入研究案件背景和事实,分析疫情期间此类行为的特殊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视频内容并非完全无中生有,以及公司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撰写法律文书,向检察机关阐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时,强调嫌疑人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

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检察院认为闫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因闫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济南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合规考察,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提请检委会研究,逐级报请省、市检察院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闫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注重对企业合规建设的引导,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助于推动企业完善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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