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中如何限制对方探视权
在离婚案件中,若要限制对方探视权,需证明对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对方有暴力倾向、患有传染性疾病、存在吸毒等恶习。
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发现对方存在上述不利于子女的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公安机关出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对方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会作出中止探视权的判决。待不利于子女的情形消失,对方可申请恢复探视权。
二、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有过错
在离婚案件中,过错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明确,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可认定一方有过错。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强调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表现为长期的身体或精神折磨,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是兜底条款,法官会结合具体案件判断,如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认定过错需提供相应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视听资料等。
三、离婚案件中如何主张股权
离婚案件主张股权分两种情况。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若配偶非公司股东,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股权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主张分割,但股权在婚后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主张分割。
离婚案件中如何限制对方探视权,需先明确法定限制情形。比如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子女,或有酗酒、吸毒等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但需注意,申请限制时需收集充分证据,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无法获得支持;此外,若后续对方改正不当行为,探视权还可依法申请恢复。若您正面临此类问题,不清楚哪些情形可限制、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或是想了解限制探视权的具体申请流程,别独自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梳理细节,避免因操作疏漏影响孩子权益与案件走向,帮您妥善解决探视权相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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