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执业已逾16年,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作为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对被告人行XX的罪名定性,究竟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量刑差异巨大。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以此判断罪名定性。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发现证据对行XX不利,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行XX受雇于公司和王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便认定主犯,也应按其所参与犯罪承担责任;二是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具体法律行动:律师及时会见行XX,全面了解案件详情。在检察院阶段认真阅卷,仔细分析在案证据材料。撰写辩护意见,从行XX在犯罪中的地位和其具有的从宽处罚情节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在庭审中进行辩论。
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显著,精准识别法律风险,避免辩护方向偏差;坚守程序权利保障,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虽未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通过扎实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尽责”与“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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