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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生小孩致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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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175人看过
导读: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因生育意愿分歧引发的婚姻纠纷,丈夫可先与妻子沟通协商,若无果可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因生育纠纷致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时需提供感情破裂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妻子不愿生小孩致离婚怎么办

一、妻子不愿生小孩致离婚怎么办

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若妻子不愿生小孩导致丈夫提出离婚,这属于因生育意愿分歧引发的婚姻纠纷。丈夫可与妻子先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生育意愿。若协商无果,丈夫可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即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因生育问题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二、妻子不愿生育,丈夫能否主张离婚

丈夫可以主张离婚。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妻子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生育。根据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当妻子不愿生育,丈夫因此与妻子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且无法调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时,丈夫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认定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三、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起诉离婚判离

司法实践中,丈夫以妻子不愿生孩子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生育权是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妻子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

若丈夫以妻子不愿生孩子起诉,这一般不属于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判决依据。如果丈夫仅以该理由起诉,妻子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离。

不过,如果因此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当面临妻子不愿生小孩致离婚的情况时,除了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还有财产分割方面,即使是因为生育问题导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仍需依法进行合理分配。你是否正在为此类问题困扰呢?如果对于子女抚养权争夺、财产分割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且有效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这些棘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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