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午律师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主要为天津,联系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
张耀午律师是一位专注于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专业律师。他在校期间就对法律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通过系统的学习,他对各个法律领域都有了深入的了解,这为他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执业过程中,张耀午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他会认真倾听客户的诉求,详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然后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他总是能够耐心地解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化解当事人的疑虑。
张耀午律师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法律领域。他承办过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等重大案件,并且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他还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这些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证明了他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下面为大家介绍张耀午律师主办的一起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起案件是由河北省廊坊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起,被告人陈XX长期纠集王XX、刘XX等人,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11起刑事犯罪及4起违法事实,形成了以陈XX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本案的原告有王XX、刘XX等,被告有陈XX等二十余名被告人。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了专案组。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形成了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和罪名都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还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就案件细节、证据进行沟通核实,并为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
在办案过程中,张耀午律师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认定等焦点问题,他精心准备了辩护意见。例如,他提出在抢劫案中陈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在聚众斗殴案中陈XX不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在庭审中,他围绕证据和法律适用与公诉方进行了多轮辩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但同时也认定了恶势力组织等指控。被告人陈XX被判决犯抢劫罪等数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判决日期为二〇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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