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否反悔
离婚财产分割后,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反悔。若双方协议离婚,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是诉讼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对财产分割部分一般不能反悔。但如果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离婚财产分配,可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时可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分割范围内。
三、离婚财产分割公证要怎么做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准备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以及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其次,前往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及相关情况。然后,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可能会询问当事人有关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应如实回答。之后,公证员会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最后,若审查通过,当事人缴纳公证费用,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增强财产分割协议的证明力。
在探讨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否反悔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若对财产分割后的反悔情形、时效规定以及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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