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但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并非易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常常陷入迷茫,不知如何选择律师,担心遇到不专业的律师导致权益受损。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程隆银律师。
程隆银律师就职于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拥有本科教育背景,执业已逾11年,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主要服务地区为昭通,律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他已处理200多件案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在执业过程中,程隆银律师始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融入案件全流程。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程隆银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辩护成功案例中,被告XX丙公司与被告XX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多份《劳务合同》承接昆明XX相关工程,后XX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劳务分包给朱XX、安XX。朱XX与原告徐XX签订《联合施工协议》,将XX号路电力管道安装工程分包给徐XX施工。工程施工中监理提出质量整改要求,XX丙公司出具整改承诺。结算后,因款项未结清,徐XX将XX丙公司等诉至法院,主张朱XX借用XX丙公司资质施工构成挂靠关系,要求XX丙公司连带支付拖欠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XX丙公司委托程隆银律师与杨XX律师共同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首先,明确法律关系性质,通过提交相关证据,主张XX丙公司与朱XX、安XX系劳务分包关系,而非挂靠关系,徐XX与朱XX签订的协议对XX丙公司无约束力。其次,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反驳连带付款责任主张,指出XX丙公司未参与徐XX与朱XX、安XX的合同签订、履行及结算,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再者,针对工程质量与付款条件抗辩,提出工程存在整改情况,徐XX主张全额付款及逾期利息的条件未成就。最后,强化证据链支撑,证实XX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XX丙公司与朱XX、安XX并非挂靠关系,XX丙公司不应承担合同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朱XX、安XX连带支付徐XX工程款及逾期利息,驳回徐XX对XX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程隆银律师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坚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全面抗辩降低法律风险,高效维护了企业权益。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成功帮助XX丙公司摆脱了无法律依据的连带付款责任,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程隆银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服务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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