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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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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1383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必经程序,自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反悔可撤回。冷静期内离婚协议中违约金条款效力待定,因协议未生效。冷静期届满后双方申请离婚证,协议才生效,此时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才可主张违约金;若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致离婚未完成,另一方不能主张违约金。
离婚冷静期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一、离婚冷静期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离婚冷静期内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情形。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必经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在冷静期内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该条款效力待定。因为在冷静期届满前,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只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才生效。若一方不履行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等约定,另一方可依据协议主张违约金;若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致离婚未完成,另一方不能依据离婚协议主张违约金。

二、离婚冷静期是否须待30天后方可办理

是的。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若未在该30天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通常要先经过30天冷静期,再在期满后30天内办手续。

三、离婚冷静期是否为30个工作日

离婚冷静期不是30个工作日,而是30日自然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探讨离婚冷静期是否需支付违约金时,我们知道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要支付违约金。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若一方在冷静期反悔导致离婚不能顺利进行需支付违约金,那么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要是您对离婚冷静期相关的财产约定、违约责任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离婚冷静期的其他法律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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