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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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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7 · 1142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广,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特定除外),还有住房补贴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分割时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离婚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什么

一、离婚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什么

离婚时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较为广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在共同财产范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分割时,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要分割未过世父母的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分割未过世父母的遗产。因为未发生继承,遗产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明确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即使遗产尚未实际取得,该继承份额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遗嘱明确由夫妻一方继承,那该遗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所以,关键在于继承是否开始以及继承的方式。若继承已开始且无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形,按法定继承取得的份额属共同财产可分割;若遗嘱明确给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要分割一半财产吗

离婚时并非必然分割一半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倾向于均等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此外,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当探讨离婚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房产、存款等,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若在离婚时已明确可以取得,也属于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还有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情况下,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相应的出资额也可能涉及分割。你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共同财产范围界定、具体分割方式等存在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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