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涉及父母继承吗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涉及父母继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6 · 1737人看过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针对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以保障双方权益,不涉及父母继承。父母继承是子女死亡后,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一般在夫妻一方死亡且无遗嘱时启动。二者是不同法律概念,分别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死亡后的遗产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涉及父母继承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涉及父母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通常不涉及父母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主要是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进行公证,目的是确认该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障双方权益,仅针对夫妻共同财产。 而父母继承是在子女死亡后,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子女遗产的情形。只有在夫妻一方死亡且未留遗嘱时,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此时父母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与父母继承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前者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后者处理子女死亡后遗产继承

二、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多久可重新提出

若离婚时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要求分割。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在探讨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是否涉及父母继承时,我们要明确其中的复杂关联。如果离婚财产中有涉及父母遗留的房产等不动产,且父母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继承关系中,该房产可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并且在公证过程中,需要核实房产来源、继承手续等情况。若对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里父母继承部分的具体流程、材料准备还有疑问,别错过进一步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