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弃家庭成员属于法定离婚事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被遗弃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义务和道德准则,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破坏。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遗弃家庭成员情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后,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发生遗弃家庭成员后怎样才能离婚
遗弃家庭成员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若一方存在遗弃行为,另一方想离婚,可采取以下方式:
首先,可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要提供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法院经审理,若认定遗弃行为属实,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发生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遗弃家庭成员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情形之一。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若一方长期对另一方不管不顾,比如患病时不给予照料、经济上不提供必要支持、生活上不照顾基本起居等,导致另一方生活陷入困境,就可能构成遗弃。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看遗弃行为是否持续一定时间,通常较长时间的持续性遗弃更具证明力。其次,看遗弃行为对被遗弃方造成的实际影响,如身心健康受损、生活极度困难等。一旦认定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很大程度上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据此作出相应判决。
当探讨如果发生遗弃家庭成员能否离婚时,答案是肯定的。遗弃家庭成员属于法定的离婚事由之一。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不仅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分割财产时,还能主张多分,以保障自身权益。并且,对于因遗弃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遗弃家庭成员所引发的不仅仅是婚姻关系的变动,还涉及诸多权益问题。要是你对因遗弃导致离婚的具体程序、财产分割比例或者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