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结束流产了怎样处理
监外执行期间流产,若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当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如流产情况已不存在,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恢复执行原判刑罚。收监由公安机关送交执行刑罚的场所执行。若对收监决定有异议,罪犯有权依法提出申诉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处理。
二、监外执行结束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监外执行结束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监外执行属于刑罚执行期间,监外执行结束意味着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此时又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规定期限内再犯一定之罪。
若监外执行结束时,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且犯罪人在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同时前后罪都为故意犯罪,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就构成累犯。
三、监外执行结束之后多久不能犯事
监外执行结束后,如果刑期已满,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也就是说,普通犯罪,监外执行结束刑期期满后5年内不能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罪行;对于特定的三类犯罪,没有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再犯相关罪都受累犯规则约束。累犯会从重处罚,并且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当面临监外执行结束却流产的情况,处理起来较为复杂。首先,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这一状况。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评估,考量流产对其身体状况以及后续社会危险性等方面的影响。如果流产导致身体极度虚弱,可能会重新评估其是否还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若不符合,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对于这种特殊情况,你是否有诸多疑问呢?比如后续具体的处理流程、自身权益该如何保障等。要是你还想深入了解监外执行结束流产后的详细处理办法,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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