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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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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3 · 1156人看过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需满足: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刑事立案后才可能提起;被害人损失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且二者有因果关系;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一般不在赔偿范围;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及事实理由。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般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只有刑事诉讼立案了,才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这里的犯罪行为指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且损失与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再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包括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但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 最后,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一般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赔偿协议后咋办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赔偿协议后,首先要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内容,由双方签字确认。若被告人按协议及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接受款项后,该事项即处理完毕,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若被告人未依约履行,被害人可凭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保障权益。若达成协议后被害人发现新的损失且与案件相关,可与被告人协商追加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多项权利。在程序方面,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权申请回避,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对证据发表意见、进行质证,就争议问题展开辩论。 实体权利上,被告人可进行答辩,反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若认为原告人也对其造成损害,可通过反诉维护权益。此外,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刑事部分还是附带民事部分,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这些权利保障了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合法地位和权益。

在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行为必须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像财物损毁、人身伤害后的医疗费用等。而且这种物质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此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范围的具体界定、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等更深入的问题,你是否存在疑惑呢?若你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消除心中的疑问,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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