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上,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基层法院依最高法指定也可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指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地点;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大量或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则是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若有多个侵权行为地,各侵权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可择一起诉。
二、著作权侵权接触如何认定
著作权侵权中的“接触”认定,关键在于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有机会获取权利人作品。
接触条件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有直接证据证明接触,如被控侵权人曾阅读、购买或被许可使用权利人作品;或在作品发表前,被控侵权人通过职务、业务等途径获取作品。二是基于合理可能性推断接触,若权利人作品已公开发表、传播范围广,可合理推断被控侵权人有接触机会。但仅存在接触可能,无实质性相似,不构成侵权。判断接触需结合作品性质、传播渠道、被控侵权人获取作品可能性等综合考量,从而确定其是否接触权利人作品,这是判定著作权侵权的重要环节。
三、著作权侵权的赔偿规则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赔偿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为顺序确定赔偿数额。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如因侵权导致作品销量下降的损失。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且有权利使用费可以参照的,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上述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若损失、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确定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但在实践中,具体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就有特殊规定。当涉及网络侵权时,侵权行为地如何认定?作品在网络上传播,多地都可能产生影响,那么如何准确界定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您对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还有疑问,或者在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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