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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要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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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2 · 1670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诈骗罪认定要点: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构成。主观是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表现为四种情形:使用伪造或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侵犯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符合主客观要件,才可认定构成此罪。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要点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要点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要点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四种情形:一是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使用过期、已注销或被盗用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四是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主客观要件,才能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是指多少金额以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这里信用卡诈骗行为涵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情形。若涉及信用卡诈骗,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法定刑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信用卡诈骗罪是否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有明确立案标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的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若符合上述标准,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要点复杂且关键。除了正文提及的要点外,像恶意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情况,也在认定范围内。还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都可能构成此罪。若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等细节问题,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信用卡诈骗罪认定要点的相关法律问题,帮你消除疑惑,明晰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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