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什么不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在结婚前就已取得,不会因结婚转变为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了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意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二、夫妻离婚什么证据最有效
夫妻离婚时,有效证据有以下几类: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影像、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及伤情鉴定,分居的租房合同等。
财产分割证据,银行存款要提供开户行、账号和余额,房产要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车辆需行驶证,以明确财产情况。
子女抚养证据,包括自身经济状况、孩子生活环境证明,以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证据要合法、真实、有关联,形成完整链条增强证明力。
三、夫妻离婚什么情况要起诉
夫妻离婚遇以下情况需起诉:
1.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
2.双方都同意离,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需法院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且已达成一致,但未在内地登记结婚,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只能起诉。
4.一方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协议离婚,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当探讨夫妻离婚什么不算共同财产时,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不算共同财产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通常是指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另外,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你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是否对这些情况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不算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界定、相关财产的认定标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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