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案件一共有多少种
刑事自诉案件有三类,细分有多种。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第二类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等。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中院一审是否可行
刑事自诉案件中院一审通常不可行。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一审。基层法院负责审理普通刑事案件,能更便捷地处理案件事实调查等工作。
中院一审的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通常情节相对较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不符合中院一审案件的范围标准。不过,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符合中院一审的条件,可通过法定程序移送中院审理,但这并非正常的一审管辖情形。
三、刑事自诉案件有无追诉时效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探讨刑事自诉案件一共有多少种时,我们知道它涵盖了多种类型。比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像侮辱、诽谤案等。还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这些类型构成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畴。了解这些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若你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具体分类适用情形、如何提起自诉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刑事自诉案件的相关知识,为你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