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拥有超4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在南通地区为众多个人与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以及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沈杰律师始终坚守专业、专心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不断深耕,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在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案中,被告人苏X因情感纠纷,于2024年8月28日晚在陈X2公寓内,持菜刀多次劈砍陈X1头面、背部、肩部及上肢等部位,后被陈X2与陈X1合力夺下菜刀并控制。苏X于2024年8月2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南通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沈杰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X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苏X属犯罪未遂,且归案后如实供述,庭审中自愿认罪,亲属代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虽系激情犯罪,但综合考量其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苏X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刑期自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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