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已经默默耕耘了超过7年。他拥有法学专业的法学学士学位,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且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孙律师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合规等多个方面。他可是刑事领域的专家,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少案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着重大的社会影响,还有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极其复杂的疑难案件。
他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投身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有力地推动了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而且,他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以及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有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赵XX与他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并贴牌销售。陈X从赵XX处购买后,在蔬菜粉进入市场流通前委托鉴定,发现含有西药止疼成分,于是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2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介入。他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证明赵XX销售的果蔬粉含有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的,案发后公安机关并未委托鉴定。并且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是经过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已检验检疫的,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证据明显不足。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还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虽然重视孙律师提出的观点,但由于补充侦查时果蔬粉已被销毁无法鉴定,重新移送检察院后依旧缺乏关键鉴定报告,证明赵XX构成犯罪的证据严重不足。最终,在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不予起诉。
在办理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中,孙伟伟律师团队总结出了核心辩护点。其一,是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要关注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是否同一,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其二,是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凭借证据闭环来证明实际销售情况,当无法证实某些批次销售情况时应扣除相应金额。其三,是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员一般明知食品存在问题,而对于不直接参与生产及销售者的主观明知情况则是辩护的重点。孙伟伟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刑事法律实务贡献了宝贵经验,值得大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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