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中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民间借贷中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分情况而定。若中间人仅起介绍、撮合作用,未在借贷合同中作出保证等意思表示,通常不承担还款等法律责任。
若中间人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字,就要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若中间人在借贷过程中有欺诈等过错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民间借贷中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该怎么确定
判断民间借贷双方是否涉及虚假诉讼,可从以下方面确定。
一是审查诉讼行为。若当事人之间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对抗,如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事实、证据轻易认可,未进行有效反驳,可能涉嫌虚假。
二是审查借款发生过程。看款项来源是否合理,交付方式是否符合常理。若出借人不能清晰说明款项来源,或大额借款以现金交付却无相关交付凭证,可能有问题。
三是审查当事人关系。若双方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可能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等进行虚假诉讼。
四是结合其他案件情况。若一方当事人存在多起类似民间借贷纠纷,且有证据显示其可能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应重点审查。一旦发现虚假诉讼,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间借贷中能否将利息计入借款本金
民间借贷中可以将利息计入借款本金,但有条件限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同时,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中间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中间人仅起到介绍作用,一般无需担责。但要是在借贷过程中提供了担保,那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而且,如果中间人参与了借贷合同的签订等关键环节,也可能被认定需承担一定法律后果。你是否在民间借贷中作为中间人有过相关疑问呢?或者对民间借贷中间人责任划分还有其他困惑?若想深入了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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