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清算担保人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时,担保人仍需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也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参与破产分配,就未获清偿部分,仍能要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取得对破产公司的追偿权,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若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担保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不过,若债权人已书面放弃债权,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二、公司破产清算员工能否得拖欠工资
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能获得拖欠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顺序清偿,其中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位列第一顺序。员工可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拖欠工资等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若员工对管理人公示的工资等债权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清算没钱我的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没钱支付工资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员工应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处于优先受偿地位。若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会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公司注销,未得到清偿的工资债权不再清偿。不过,若发现公司存在可追回财产的情形,如公司在破产前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促使管理人追回财产,以实现工资债权。
当面临公司破产清算时,担保人的处境备受关注。首先,担保人需确认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看是否有特殊约定。若没有,根据相关法律,担保人可能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这可能涉及到多方面的考量,比如担保的范围、主债务的情况等。而且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担保人的权益保障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对公司破产清算时自身作为担保人的责任、权益以及后续可能面临的问题感到迷茫,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且全面的指导,助您明晰状况,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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