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探望标准是啥
夫妻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标准如下:首先,探望权的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如果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实践中,探望方式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望时间较长,可在一定时间内与子女共同生活。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生活习惯、学习安排等情况,确保探望既满足不直接抚养方的情感需求,又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方式与金额。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三、夫妻离婚后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夫妻离婚后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有效。
若转让股权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方有处分权,且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协议就是有效的。不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未遵循此程序,可能影响协议效力。
在探讨夫妻离婚后孩子探望标准是啥时,我们了解到这涉及诸多因素。探望标准不仅关乎探望时间的长短、频率,还包括探望方式等。比如,是定期探望还是不定期探望,是单独探望还是与抚养方共同在场的探望等。倘若一方在探望过程中违反约定或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另一方该如何维护孩子权益以及自身的探望权?对于探望标准的具体执行细节、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等,您若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妥善处理离婚后孩子探望相关事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