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写无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注明“债权债务无”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双方确实不存在债权债务,该表述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此约定有效。双方离婚后按此协议处理,对彼此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果存在隐藏的债权债务,一方故意隐瞒,损害另一方权益,该约定可能被认定部分无效。另一方发现后,可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就未处理的债权债务起诉,请求法院重新分割或处理。比如,一方私下有债务未披露,债权人追债时,另一方可能以该约定不知情进行抗辩,同时可向隐瞒方追偿。总之,需根据实际债权债务情况判断约定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处理办法如下:
首先,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强制执行力。所以不能直接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若查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求。
最后,若对方仍不履行生效判决,胜诉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备份可调吗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的备份通常是可以调取的。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档案,但当事人有权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调取时,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申请。若本人无法亲自调取,也可委托他人,受托人需携带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提供档案查阅服务,当事人可以复印离婚协议书备份。此备份与原件具有同等证明效力,在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时可作为重要依据。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写无是否有效时,答案并非绝对简单。若双方确实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此书写具有法律效力,能明确双方在财产及债务方面的约定。但要是存在隐藏、转移债务等情况,这份约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为了逃避债务而在协议中写无债权债务,债权人发现后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若您对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的书写及后续效力等仍有疑问,担心自己的权益在离婚时得不到妥善保障,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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