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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都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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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5 · 1466人看过
导读: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有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明确诸多事项;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可用多种方式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同时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都有哪些条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都有哪些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协议应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事项。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设立需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合伙人要求:有两个以上合伙人。若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应为自然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一个。协议订立:有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权利义务、入伙与退伙等重要事项。出资到位:合伙人需按约定出资,出资形式多样,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名称场所: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要提交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且申请书需由全体合伙人签署。还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必不可少,以此证明合伙企业主体资格。经营场所证明同样需要提供,用于证实分支机构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地点。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批准,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提交这些资料后,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方可完成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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