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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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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2 · 2804人看过
导读:检察院不起诉分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程序为: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侦查机关移送案件,必要时补充侦查;符合条件的,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另两种一般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后公开宣布并送达相关方;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等移送主管机关,被羁押的立即释放。
检察院不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程序如下: 1.审查:承办检察官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必要时可补充侦查。 2.决定:经审查,若符合不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一般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宣布与送达:决定不起诉后,应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以及侦查机关。 4.后续处理:对被不起诉人需给予行政处罚等,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被羁押的,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四个步骤是什么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般包含以下步骤: 1.审查案件: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后,全面审查证据材料、案件事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判断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 2.讨论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查完毕后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需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宣布和送达:决定不起诉的,应公开宣布,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还要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 4.后续处理: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及时解除。

三、检察院不起诉有怎样的时间限制

检察院不起诉的时间限制与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有关。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此外,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在本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当探讨检察院不起诉的程序是什么时,这其中包含诸多环节。比如需经过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等多方面情况,再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决定。而且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还会涉及到对被不起诉人的相关处理等后续事宜。要是你对检察院不起诉程序中的具体步骤、后续影响等方面仍有疑问,比如不起诉后是否还会面临其他调查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检察院不起诉程序的方方面面,消除你的困惑,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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