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销售假药罪哪些情况免于起诉

销售假药罪哪些情况免于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0 · 1183人看过
导读:销售假药罪在某些情况可能免于起诉。法定不起诉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等六种情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罚或免罚,如销售少量假药且有自首等情节可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指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销售假药罪哪些情况免于起诉

一、销售假药罪哪些情况免于起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销售假药罪在以下情况可能免于起诉:法定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例如销售少量假药,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延误诊治,且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综合全案认为可不起诉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销售假药罪哺乳期可以监外执行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人处于哺乳期,一般可以监外执行。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销售假药罪的量刑可能涉及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犯罪人处于哺乳期,符合上述监外执行的条件。 不过,监外执行需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一旦哺乳期结束,如果刑期未执行完毕,仍要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三、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此外,销售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等情形,也会被立案追诉。

当探讨销售假药罪哪些情况免于起诉时,除了文中提到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退赔,有效避免或减少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被免于起诉。另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也可能因情节较轻而免于起诉。你是否对销售假药罪免于起诉的情况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