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判无罪怎么办
若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判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被羁押的被告人可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或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
被告人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应在十日内将赔偿决定书送达赔偿请求人;若决定不予赔偿,应说明理由。
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或请求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请求人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检察院起诉书上没写量刑怎么办
检察院起诉书未写量刑建议,在司法实践中是存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并非必须。
若没有量刑建议,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仍会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辩论,法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独立公正地对被告人作出判决。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在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阐述对量刑的观点和理由,提供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的证据。法官会综合全案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依法作出恰当的量刑裁判。你可关注后续庭审进展,积极行使辩护权利。
三、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多久判刑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判无罪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当出现这种结果时,当事人可能会关心后续的一些问题。比如,之前被采取的强制措施该如何解除,自己的名誉是否能得到恢复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及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解除。而关于名誉恢复方面,当事人有权采取合理措施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如果您对于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判无罪的后续处理、名誉维护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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