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证领了还可以要抚养权吗
离婚证领了仍可争取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情形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若有上述情况,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由法院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
二、离婚证领了要公证才算吗
离婚证领取后无需公证。婚姻登记机关是法定的婚姻管理部门,其颁发的离婚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证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即合法解除。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证本身效力已被法律认可,无需公证来强化其效力。
三、离婚证领了协议签了有效吗
通常情况下,领了离婚证且签了离婚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办理离婚登记后,该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过,若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可撤销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证领了当然还可以争取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并非一成不变,即便已经领取离婚证,只要存在法定的变更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另一方就有机会争取到抚养权。而且,争取抚养权时,要充分考量孩子的意愿、自身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在争取抚养权过程中遇到诸如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或者对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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