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男方要求退彩礼三金可行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离婚时男方要求退还彩礼三金,符合以下情形法院应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若存在上述情形,男方要求退还可行。比如,男方因给彩礼背负巨额外债,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可要求退。但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仅以离婚为由要求退还,通常得不到法院支持。
二、离婚时男方称房款借父母钱咋办
离婚时男方称房款是借父母的钱,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若该借款发生在婚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男方主张是婚前借款,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通常为男方个人债务。
关键在于男方需举证证明借款事实,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若仅有借条但无转账凭证等佐证,法院可能不认可借款关系。若款项是通过银行转账,转账记录可作为有力证据;若为现金交付,证明力相对较弱。
若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使女方不知情,也属共同债务。反之,若款项仅用于男方个人事务,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双方可先协商债务分担,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三、离婚时男方要求给钱是否应给
离婚时男方要求给钱是否应给需分情况判断。
若男方基于法定情形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应依法处理。比如,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男方提出经济补偿,女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男方无上述法定理由,仅以不合理借口要求给钱,另一方无义务支付。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裁判。
当探讨离婚时男方要求退彩礼三金是否可行时,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要求退彩礼三金是有可能得到支持的。但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男方的诉求可能难以实现。那要是涉及到彩礼三金退还的具体比例、如何证明共同生活与否等细节问题,你是否还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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