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情形
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常见情形如下:
首先,若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保证合同中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再者,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规定,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保证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哪些属于无效签字行为的情形
在我国,以下情形的签字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的签字行为无效。例如,6岁儿童签订的合同签字不具法律效力。
2.虚假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签字行为无效。如为逃避债务虚假签订的财产转让协议签字。
3.违反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签字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像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特定行业而签订的合同签字。
4.违背公序良俗:签字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比如以违法犯罪活动为内容的协议签字。
5.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签字行为无效。如合伙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签字。
三、哪些属于无法减刑的情况
依据我国《刑法》,以下情况通常无法减刑:
首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因其刑罚性质,不存在减刑情形。
其次,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但在符合条件时仍可减刑;不过,被判处死缓且限制减刑的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类罪犯减刑会受到严格限制。
另外,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不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不确有悔改表现,或没有立功表现,也无法获得减刑机会。
当我们探讨哪些属于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情形时,要知道这在债务关系中有着重要意义。一般来说,若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为无条件连带担保,那么担保人就需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在借贷关系里,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未获清偿时,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而且,即使主债务人有抗辩理由,也不能免除担保人的责任。你是否正面临与无条件连带担保责任相关的问题呢?要是对具体的担保范围、责任承担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与责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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