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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未同意,是否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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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4 · 1222人看过
导读: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判离,其判决离婚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规定重婚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且无上述情形或证据,大概率不判离。但第一次判决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未同意,是否判离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未同意,是否判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且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不过,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未判,二次起诉会如何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但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司法实践中,若第一次起诉后,双方关系未改善,感情裂痕依旧,且原告能提供新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分居满一年等符合《民法典》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而判决离婚。 不过,若被告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法院也可能再次判决不准离婚。总之,二次起诉离婚结果要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院对夫妻感情状况的综合判断。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要拿出什么证据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需准备以下几类证据:证明主体身份: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合法存在及双方身份信息。证明感情破裂:这是关键证据,若因家暴,可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若因分居,可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收集聊天记录、视频等。证明子女抚养相关情况:如孩子出生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以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证明等。证明财产状况: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未同意,并不一定就不会判离。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比如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若存在家暴、重婚等法定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而且,第一次起诉后若能积极收集新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也会增加判离几率。要是你正面临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情况,对于后续该如何做、怎样进一步举证等问题感到迷茫,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状况,为你详细剖析,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帮你更好地应对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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