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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期限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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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3 · 1073人看过
导读:执行异议期限判定分不同情形。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应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对终结执行措施异议除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由第三人受让的,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前提出。超期提出可能不被受理,当事人要及时维权。
执行异议期限怎么判定

一、执行异议期限怎么判定

执行异议期限判定分不同情形。 对于执行行为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对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应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果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如果执行标的由第三人受让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 若超过期限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所以当事人需密切关注执行进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异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执行异议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执行异议分不同类型,期限规定有别。 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依据《民事诉讼法》,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需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法院同样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执行异议期间提供担保能否继续执行

执行异议期间,若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则执行程序按规定推进;若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法院主要从担保的可靠性、申请执行人意愿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是否继续执行。所以,执行异议期间提供担保并不必然导致停止执行,关键在于法院依具体情形作出决定。

在了解执行异议期限怎么判定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执行异议提出后,法院会依据规定进行审查,若对审查结果有疑问,该如何处理?另外,执行异议期限的判定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可能会有细微差别,比如涉及不动产等特殊情况时,具体规则又是怎样?这些拓展问题都值得关注。若你在执行异议期限判定及相关拓展问题上还有不解,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脉络,让你在面对执行异议相关问题时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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