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开庭后多久拿到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拿到判决书,需根据审理程序确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开庭后多久可以会见家属
刑事开庭后家属多久能会见需分情况。若案件已判决且判决生效,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家属可按看守所规定时间会见;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家属可按监狱规定申请会见,一般在罪犯收监后五日内,监狱会发出家属会见通知。
若案件未判决生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因为在此阶段,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干扰司法活动情况发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及与外界接触会有所限制。
三、刑事开庭后多久出裁决
刑事开庭后出裁决的时间因案件程序不同而有别。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开庭后多久拿到判决书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简易程序案件通常会在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结,审结后很快就会下达判决书。而普通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若你对刑事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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