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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时间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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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9 · 1173人看过
导读: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一般自首的自动投案时间在犯罪后归案前,涵盖犯罪事实未发觉、已发觉但犯罪人未发觉、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发觉但嫌疑人未受讯问等情况,准备投案或投案途中被捕获也视为自动投案。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等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不同种罪行。
自首的时间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自首的时间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一般自首中,自动投案时间是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包括犯罪事实未被发觉时投案;犯罪事实已被发觉但犯罪人未被发觉时投案;犯罪事实和犯罪人均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投案。此外,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也视为自动投案。

特别自首,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这里关键在于如实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

二、自首的地点认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自首地点认定有如下规定:犯罪地: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认定为自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三、自首地点认定具体规定有哪些

自首地点认定有如下规定:犯罪地:犯罪行为实施地通常是重要的自首地点。若犯罪行为跨越多地,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地等均可认定为自首地点。居住地: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也可能成为自首地点。比如犯罪后回到居住地,向当地相关部门投案。指定地点:司法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投案的,该指定地点可认定为自首地点。例如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嫌疑人到某派出所投案,嫌疑人按时前往,此派出所就是自首地点。现场:犯罪现场被抓获后,在现场等待处理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视为在现场自首。

总之,自首地点的认定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基于自愿、主动向有权机关如实供述罪行,地点并非绝对固定,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

自首时间认定关乎自首能否成立及量刑。一般来说,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算自首。但这里的自动投案时间很关键,比如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若有主动放弃犯罪并准备投案的意向,在此期间被抓获也算自首。还有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也算自首。若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也能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时间认定相关法律细节,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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