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中断事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下: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债权人书面要求债务人还款,能证明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像债务人承诺会还款,表明其承认债务,诉讼时效自其同意时中断。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是权利人借助公权力维护权益的方式,自提交诉状或仲裁申请等材料起,诉讼时效中断。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也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三、诉讼时效期满后能否重定债权
诉讼时效期满后可以重新确定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本身并不消灭。
若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相关精神,该协议视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偿还,这就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约定。
另外,债务人自愿履行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即便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仍可尝试与债务人沟通,促使其重新确认债务,形成新的债权关系,保障自身权益。
在探讨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这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还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情况同样适用。若你对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具体法律适用、如何准确判断中止情形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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