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从被拘留人被送入看守所时开始计算。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留的当日不计算在期限内,从执行拘留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期间。例如,犯罪嫌疑人于1月1日被送看守所羁押,那么刑事拘留期间从1月2日开始计算。
另外,若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刑事拘留从哪一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拘留执行之日起算。若犯罪嫌疑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日应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内。
举例说明,若公安机关在6月1日对犯罪嫌疑人宣布并执行拘留,将其送往看守所,那么刑事拘留就从6月1日开始计算。
此外,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刑事拘留从第几天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的日期从拘留措施实施之日开始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于5月1日被实际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那么刑事拘留就从5月1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但计算羁押期限时,被拘留人的实际羁押时间应当从执行拘留的当日起算。若后续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一般来说,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时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过程中,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比如遇到节假日,并不会因此而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而且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享有相应的权利。若你对刑事拘留的计算、期限规定,或者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等方面存在疑问,想深入了解更多详情,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全面、细致地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让你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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