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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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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21 · 1423人看过
导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指婚姻持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等现金收入、企业盈利、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也属共同收入,但有除外情况。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认定共同收入对保障双方财产权益、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意义重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入如何认定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入如何认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指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共同收入。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等现金收入,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盈利,股票、基金投资的收益,因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知识产权收益,均认定为共同收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一般也属共同收入,但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认定共同收入对保障双方财产权益、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买房算谁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买房,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为共同共有,在此期间以个人名义买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购房资金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能证明购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屋归一方所有,从其约定。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房归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房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属该子女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产一般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若无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入如何认定时,我们明确了多种收入属于共同财产范畴。而进一步思考,若夫妻一方在婚姻中私自转移共同收入,这又该如何处理呢?首先要明确,私自转移共同收入是侵犯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分割被转移的财产,并可主张相应赔偿。再者,如果在离婚时才发现有共同收入被转移,该怎么办呢?此时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请求在分割财产时对转移方予以少分或不分。对于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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