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审查中止如何处理
检察院审查中止通常指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检察院可中止审查。
当中止审查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审查。若犯罪嫌疑人潜逃,需等缉拿归案;若因患病,待其能接受讯问、恢复诉讼行为能力时恢复。恢复审查后,审查期限从恢复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共同犯罪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符合中止审查条件的,对该部分嫌疑人中止审查,对其他嫌疑人的审查仍正常进行。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哪些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以下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被害人或被不起诉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诉。
2.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经复议后仍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会进行复查。
3.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由控申部门受理的除外)。
审查起诉部门会对申诉进行全面审查,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处理决定,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啥作用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用显著。
其一,律师可阅卷。依据《刑事诉讼法》,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指控证据,找出疑点与问题。
其二,律师能会见与通信。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了解案件情况和侦查过程是否合法,发现非法取证可依法维权。
其三,律师可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律师能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申请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其四,律师可提出法律意见。根据掌握情况,向检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影响检察院对案件的判断和处理。
在了解检察院审查中止如何处理时,我们知道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情况。检察院审查中止可能涉及到多种因素。比如,若因证据不足导致审查中止,后续可能需要补充新的证据来继续推进审查程序。又或者是案件涉及的某些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查明,待情况明晰后再恢复审查。如果您对检察院审查中止的具体处理流程、恢复审查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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