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性盗窃既遂标准是什么
破坏性盗窃指盗窃过程中造成财物损毁的情形,其既遂标准适用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一般采用“失控说”结合“控制说”。
“失控说”认为,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就构成盗窃既遂。例如,将他人车内财物扔出窗外,使财物脱离车主控制范围,即便行为人未实际取得,也属既遂。
“控制说”主张,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时为既遂。像行为人将商店里的商品藏入自己包内,已实现对财物的控制,构成既遂。
若盗窃数额未达较大标准,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二、破坏性盗窃的金额如何认定
破坏性盗窃指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其金额认定分两方面:一是被盗财物的价值,通常按照市场价值,结合被盗物品的购置时间、使用情况、折旧程度等综合确定。若被盗财物无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数额明显不合理,应委托评估机构估价。二是因破坏造成财物损毁的价值,以修复被损坏财物所需的合理费用认定,包括维修材料、人工等费用。若修复不合理或无修复可能,按财物被破坏前的实际价值认定。实践中,被盗财物价值与破坏造成的财物损毁价值累计计算,作为定罪量刑依据。
三、破坏性盗窃怎么定罪
破坏性盗窃指在盗窃过程中使用破坏性手段,通常以盗窃罪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破坏性手段造成其他财物损毁,按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择一重罪从重处罚。比如,为入室盗窃破坏大门,按盗窃罪定罪;若为盗割电缆造成电力设备损坏,可能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
当我们探讨破坏性盗窃既遂标准是什么时,要明确其不仅仅关乎财物到手这一简单层面。破坏性盗窃造成财物价值的实质性贬损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因盗窃行为致使珍贵文物严重受损,即便财物本身被窃取,其造成的破坏损失可能远超财物价值本身。而且,如果破坏行为导致财物完全丧失原有功能,这在认定既遂标准时也有着关键作用。对于破坏性盗窃既遂标准的具体认定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要是对破坏性盗窃的其他法律问题,如量刑幅度、相关证据收集等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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