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袁红军律师,作为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及高级合伙人,以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领域树立了卓越的形象。
自2008年执业以来,袁红军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涵盖合同、经济、房地产、公司法等多个领域,同时参与多起重大刑事辩护案件,并为多家公司、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务谈判、事项调查、风险把控等方面表现出色,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权益。
袁红军律师办案风格独特且专业,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为其考虑最优纠纷解决途径,降低讼累和成本。他认真全面调查取证,构建有效证据链条,在不利情况下如实告知当事人并寻求最佳结果,这种精细沉稳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
他擅长重大民事商事、经济与仲裁案件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辩护,重大民商事、刑事案件申诉再审代理,以及公司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凭借出色表现,他荣获多项荣誉,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优秀刑事律师、个人三等功等,还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等社会职务。袁红军律师以其专业、可靠的形象,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在法学领域持续发光发热,为维护法律公正贡献力量。
二、经典案例
2008年8月,被告人xx应艾X之托,开通股票账户并办理银行卡用于银证转账,供艾X使用。自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艾X将受贿所得存入该账户进行交易。2015年11月,艾X将卡交予xx,次年9月,xx补办新卡。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艾X又将本金及收益转至新卡。公诉机关指控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xx辩称不知卡内款项为赃款,辩护人认为其不构成明知与故意,且系初犯、偶犯可免刑。核心争议焦点在于xx是否明知卡内款项为犯罪所得。
代理此案的律师专业能力出众。办案期间,律师精准分析,调查收集了监察委函、企业档案、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大量证据。对各证人证言进行严密梳理,有力论证了xx对卡内巨额款项来源应属明知。同时,针对xx及辩护人观点,从行为表现、认知能力等多方面进行逻辑严密的法律论证,成功反驳其不知为赃款的说法。
此案存在诸多难点。程序上有证据突袭风险,律师凭借丰富经验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实体上,xx坚称不知款项性质,事实认定存在分歧;法律适用方面,亲属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明知颇具模糊性。
最终裁判结果是,法院判决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赃款XXX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尽管被告人权益未得到维护,但这位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在复杂案件中为维护法律公正尽心尽力,其表现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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