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曹书珍律师,就职于北京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担任房地产领域副主任。她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在法律界可是资深人士。她是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员以及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同时还是各大网站和报社的特约嘉宾律师。
自2005年开启十六年律师生涯以来,曹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精益求精的态度以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
曹律师擅长房地产、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等多个领域,尤其在房地产相关案件,像房屋买卖、租赁、继承、拆迁以及离婚房产等方面经验丰富,能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她成功处理过多起重大案件。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为外籍人陈一成功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为外籍人关一争取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过户;在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中,为刘一、杨一争取到两间房所有权。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中,也出色地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曹书珍律师竭诚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经验丰富、值得信赖,是您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选她能让您安心无忧。
二、实战案例
有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例,原告杜X1和刘X是夫妻,被告杜X2是他们的儿子,薛X是杜X2的妻子,中国XX作为第三人参与进来。原告希望第三人在还清贷款后解除房屋抵押,被告协助把房屋过户到杜X1名下,还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双方对房屋性质说法不一,原告说是借名买房,被告却坚称是赠与,关键是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原告没有书面借名协议,被告也拿不出赠与证据。
但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专注合同纠纷领域。他深入分析证据,发现原告持有之前的购房合同,这能证明原告贷款能力受限,存在借名买房的可能。而且购房合同和票据原件都在原告手里,房屋也一直由原告实际居住,购房款基本也是原告支付的。综合来看,借名买房的说法更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先向第三人还清剩余贷款本息,被告协助,第三人收款后办理解除抵押;完成这些后,被告协助过户,费用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让原告顺利拿到了房屋所有权,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权益。这位律师凭借精准分析证据和专业法律见解,值得信赖,是解决这类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