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简介
杨律师为您排忧解难,守护公平正义!
杨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理论扎实深厚。他曾先后在行政机关、法院任职,这独特经历让他对案件审理有着与众不同的深刻见解。现在,他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同时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执业以来,杨律师在多个领域专业能力卓越。刑事辩护中,他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多种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成功辩护。劳动工伤类案件里,他代理争议双方处理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民事案件方面,婚姻家事类、合同类、侵权责任类等案件他都擅长处理。
杨律师凭借出色表现,荣获律图网颁发的“敬业先锋”以及律图的“第四届年度敬业先‘蜂’”,还发表过如《闯红灯不听劝阻反咬民警,妨害公务被判拘役》等受广泛关注的文章。众多客户对他赞誉有加,他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全力争取最大权益,帮助解决法律难题。不管是复杂刑事案件,还是繁琐民事纠纷,常州杨律师都能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二、精品案例
原告李XX、顾XX与被告李XX是堂兄妹且同村。2003年,原告宅基地房屋闲置,被告与其协商建房,原告同意。被告支付3888元后,原告配合办理建房审批并交付证件。被告翻建房屋后一直居住,近年还搭建彩钢瓦房。后来原告出售其在武进区XX上的房屋,要求被告返还宅基地,协商无果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宅基地、自留地,并对铁塘40-2号房子评估折价补偿,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核心争议在于双方对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及原有房屋是借用关系还是有偿转让关系。
法院立案受理后,先按简易程序审理,后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中,法院到村委调查,村委书记表示不清楚双方约定是借用还是买卖。法院综合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等来判断。
在实体争议方面,双方对款项性质及宅基地、房屋关系认定不同,原告说是借用,被告说是购买,且原告没有有力证据证明是借用关系,存在事实认定分歧。程序上不存在证据突袭、管辖异议等问题。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XX、顾X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这意味着原告权益未得到支持,被告无需归还宅基地、自留地及折价补偿房屋,胜诉金额为0元,权益挽回比例达100%,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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